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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研究

低空经济新业态统计核算难点,产业指标体系与价值评估框架构建

低空经济新业态统计核算难点,产业指标体系与价值评估框架构建

作者:巴克豪斯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巴克豪斯低空经济研究院、巴克豪斯世界低空经济产业网、巴克豪斯中国低空经济产业网、巴克豪斯国际低空经济合作网、巴克豪斯低空制造平台、巴克豪斯低空飞行平台、巴克豪斯低空保障平台、巴克豪斯低空基础设施平台、巴克豪斯低空产业配套平台、巴克豪斯低空跨界融合平台

摘要

低空经济作为我国重点布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质生产力重要载体,涵盖低空装备制造、空域运营、城市空中交通、低空物流、低空公共服务等多元业态,产业边界跨制造、服务、数字信息多个国民经济门类,新业态迭代速度快、产业融合特征突出,给传统国民经济统计核算工作带来全新挑战。当前国内低空经济尚处在规模化商业化的起步阶段,大量新业态处于示范试点,跨行业交叉经济活动多,统计边界模糊、重复统计与漏统并存、非货币化价值难以量化、新业态指标缺失等问题突出,制约对产业真实规模、结构质量、综合效益的客观研判。本报告立足于低空经济新业态发展现实,系统梳理当前统计核算实践中的核心堵点,区分核心产业与关联带动产业,构建适配我国国情的低空经济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搭建包含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安全价值、创新价值、生态价值多维度的综合价值评估框架,提出统计核算优化路径,为地方产业监测、政策制定、项目评估、产业规划提供理论工具与实操参考。
关键词:低空经济;新业态;统计核算;产业指标;价值评估;新质生产力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伴随无人机规模化应用、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 eVTOL 适航推进、低空空域改革持续深化,低空经济已经从传统通用航空拓展为集装备研发制造、低空飞行运营、低空基础设施、数字空管、低空物流配送、城市空中通勤、应急救援、农林作业、文旅消费于一体的复合型新兴经济形态,成为拉动产业升级、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赛道。国家层面出台《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明确低空经济包含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低空配套业四大类共 65 个细分小类,为统计工作奠定基础,但该分类以传统行业分类映射为主,面对大量跨界新业态,仍存在核算落地难题。

从产业实践层面看,国内多地出台低空经济专项规划,开展城市空中交通试点、无人机物流示范、低空文旅项目落地,市场主体快速扩容。但不同机构发布的产业规模测算结果差异巨大,核心原因在于统计口径不统一,对新业态边界理解不一致,部分测算只统计装备制造产值,忽略运营服务、基础设施投入,部分测算过度纳入间接带动效应,造成数据失真,难以支撑科学决策。传统统计制度主要针对成熟产业设计,对于 制造 + 运营 + 数字服务深度融合的低空新业态,无法完整捕捉其产出、投入、效益,非市场产出、公共服务类低空活动难以货币化计量,统计底座短板逐步凸显。在此背景下,厘清低空经济新业态统计核算难点,搭建科学可落地的产业指标体系和综合价值评估框架,具备极强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低空经济相关研究集中在空域管理、适航认证、城市空中交通商业模式,统计方面以 FAAEASA 行业调查为主,更多聚焦飞行器数量、飞行小时、企业营收,尚未形成完整国民经济核算框架。欧美更多依靠行业协会开展市场规模测算,普遍存在边界宽泛、重复计算问题,缺少官方标准化统计分类体系。

国内学术界围绕低空经济的研究逐年增多,大量文献聚焦产业发展路径、空域改革、商业模式,在统计核算领域,《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提供基础分类依据,部分科研机构构建低空经济发展指数,从创新、产业、场景、保障等维度开展评价,但现有指数更多偏向发展水平评价,而非国民经济核算视角,对于新业态核算方法、价值量化机制研究仍较为薄弱。多数市场报告直接套用传统产业测算逻辑,对跨界融合业态、公共属性低空服务、间接带动效应处理方式不统一,尚未形成统一的价值评估范式。现有研究普遍指出,低空经济产业链长、耦合性强、业态迭代快,是造成统计困难的根源,但针对新业态专门的核算难点拆解、指标筛选、价值分层评估的系统性研究仍有待深化。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本报告首先界定低空经济新业态内涵与范畴,识别当前统计核算实践中的主要痛点;其次区分核心业态、关联业态、间接带动效应,构建分层分类的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覆盖规模、结构、创新、运营、基础设施、市场主体六大板块;再次突破单一 GDP 导向,构建包含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安全价值、创新价值、生态价值的多维度价值评估框架,区分货币化可核算价值与非货币化综合价值;最后提出新业态统计核算优化实施路径,对统计调查模式、数据采集、核算规则、动态迭代机制给出建议。研究遵循 概念界定 难点剖析 指标构建 框架搭建 落地对策逻辑开展。

1.4 研究意义

理论层面:补充新兴融合型产业统计核算研究,针对低空经济新业态厘清统计边界,区分直接产出与间接带动,兼顾货币与非货币价值,丰富战略性新兴产业价值评估理论。实践层面:为政府统计部门落地低空经济统计分类提供实操参考,帮助各地开展产业监测、项目研判,减少口径差异带来的数据偏差;同时为市场机构、产业园区、经营主体开展产业分析、项目评估提供标准化工具,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低空经济新业态概念界定与产业业态划分

2.1 低空经济及新业态内涵

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分类定义,低空经济是依托低空航空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和场景应用形成的综合性经济形态,覆盖从装备研发制造到飞行运营、基础设施、配套保障全链条经济活动。低空经济新业态指区别于传统通用航空,依托无人机、eVTOL、数字化空管平台、智能低空基础设施发展起来的新产业、新模式、新服务,具备技术迭代快、跨界融合强、商业模式尚在演化、部分业态兼具商业属性与公共公益属性的特征。

新业态既包含硬件端的新一代低空航空器、智能感知设备、低空场站设备制造,也包含服务端无人机城市配送、空中通勤、低空文旅、低空应急服务、数字化空域调度服务,同时涵盖数字基础设施、空管软件平台、低空大数据服务等数字与航空交叉领域。部分新业态尚未形成稳定商业模式,大量处于试点示范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模式仍在演化,这也是统计核算的现实背景。

2.2 低空经济产业链及新业态分类

结合官方统计分类,将低空经济产业活动划分为低空制造业、低空运营业、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业、低空配套业四大板块,其中新业态集中分布在各板块内部:

第一,低空制造新业态。包含 eVTOL 整机研发制造、工业级大载重无人机、特种作业无人机、航空轻量化新材料、航空动力电池、机载智能感知与 AI 飞控系统、低空场站硬件设备等,属于硬件供给端新业态,具备高技术投入、长周期适航认证的特点。

第二,低空运营新业态。是统计核算难点最集中板块,包括无人机城市物流配送、城市空中通勤(UAM)、低空文旅观光、无人机测绘巡检商业化服务、低空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空中医疗转运等。该板块大量属于服务类产出,部分业务同时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市场化商业订单。

第三,低空基建与信息服务新业态。包括垂直起降场、低空飞行服务站、通感一体低空通信网络、数字化空域管理平台、低空大数据运营、低空仿真测试平台等,属于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兼具公共基础设施属性与市场化运营属性。

第四,低空配套新业态。包含低空仿真测试服务、低空数字认证、低空人才数字化培训、低空保险创新、低空合规咨询、适航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态。

从产业影响层级,又可以划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核心产业,直接开展低空相关产品生产与服务提供;第二层为关联产业,为低空活动提供直接配套;第三层为间接带动产业,低空经济发展间接拉动的消费、就业、上下游衍生需求,该部分不能直接计入低空经济产业规模,仅作为带动效应分析,这一划分是解决重复统计的关键前提。

2.3 新业态的产业特征

第一,跨行业深度融合。同一个市场主体可能同时开展硬件研发、平台运营、飞行服务,横跨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服务业,传统按行业划分的统计难以完整识别企业全部低空经济产出。

第二,商业模式不确定性强。大量新业态处于试点,收入结构不稳定,部分项目以示范验证为目标,尚未实现商业化盈利,依靠政策补贴、项目试点经费维持运转,单纯依靠企业营收难以衡量产业真实价值。

第三,公共属性与商业属性交织。低空巡检、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森林火情监测等业务,一部分是政府购买服务,一部分属于公益应急任务,存在大量非市场化产出,没有直接货币交易,GDP 核算难以覆盖该部分价值。

第四,技术迭代速度快,业态持续涌现。AI 大模型赋能飞控、低空数字孪生等新模式不断出现,统计分类更新存在时间滞后,容易出现统计遗漏。

第五,区域差异显著。不同城市试点推进节奏不同,新业态落地不均衡,部分地区仅有示范项目,没有规模化产业,增加区域对比核算难度。

第三章 低空经济新业态统计核算主要难点

3.1 产业边界界定难题:业态交叉带来范围模糊

低空经济不是独立闭环产业,大量经济活动嵌入现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当中,很多企业并非专门的低空企业,仅部分业务属于低空经济范畴,其余业务归属于电子制造、软件服务、物流等传统行业,如何拆分企业内部属于低空新业态的产出,是核算首要难点。很多跨界新业态同时具备多重属性,例如低空大数据平台,既属于软件服务业,又服务低空飞行管控;无人机物流,同时属于物流行业和低空运营。若简单将企业全部营收纳入低空经济,造成高估;仅统计整机制造,又会严重低估服务端新业态贡献。

市场机构对边界处理口径差异极大:部分测算仅统计飞行器硬件产值;部分测算纳入全部运营服务;部分测算进一步把地面物流货值、旅游消费全部计入低空经济,不同测算口径最终产业规模数值差距可达数倍,导致行业数据混乱,难以横向对比。同时新业态持续迭代,新场景不断出现,静态的统计分类存在滞后性,部分新出现业态尚未对应到现有小类。

3.2 重复统计与漏统问题并存

重复统计主要来源于产业链多层价值叠加。一架 eVTOL,零部件企业产出、整机制造企业产出、运营企业服务收入,如果不加区分直接加总,会发生中间产品重复计算。当前很多行业报告直接简单累加产业链各环节市场规模,混淆中间投入与最终产出,违背国民经济核算的增加值核算原则。

漏统现象集中发生在运营服务与公共类新业态。第一,大量中小无人机服务商、社会化低空服务主体规模小、分散,没有单独行业归类,常规规上工业、服务业统计难以覆盖小微企业,大量发生在规下主体的新业态服务产出被遗漏。第二,公益、政府购买的低空公共服务,如应急救援、森林防火巡检,部分任务不以市场化收费为基础,没有市场交易价格,缺少对应的营收数据,极易被漏统。第三,C 端消费新业态统计缺位,低空文旅、个人低空体验消费,分散在文旅、旅游行业统计,没有独立科目,经营性 C 端低空服务产值长期被低估。调研显示,当前经营性 C 端低空运营业务占全行业规模占比偏低,但在统计体系中几乎没有独立分项,形成统计盲区。

3.3 非货币化产出价值难以计量,单一 GDP 核算存在局限

传统国民经济核算主要计量市场交易下货币化产出,但是低空经济新业态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价值无法通过市场交易体现。无人机开展灾害监测、森林防火、抢险搜救,创造巨大公共安全价值;低空数字平台提升空域运行效率,降低城市交通拥堵,节约社会时间成本;低空技术研发带来技术外溢,带动其他产业技术进步。这一类社会效益、安全效益、技术外溢效益,没有直接市场价格,无法直接计入增加值,若仅依靠 GDP、营业收入指标,会严重低估低空经济综合价值。

大量试点示范项目,其核心价值在于技术验证、模式探索,短期没有可观营业收入,但具备长期产业培育价值,单纯财务指标无法客观评估项目成效,这也是当前地方项目评价面临的现实困境。

3.4 新业态基础统计数据供给不足

第一,企业端拆分数据缺失。现有企业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不单独披露低空相关业务板块营收、成本、增加值,混同在电子信息、软件、物流等传统业务当中,统计机构缺少拆分依据,企业也缺少单独核算的内部台账。

第二,新业态专项调查机制尚未成熟。飞行小时、有效架次、场站利用率、空域使用情况、低空大数据业务量等产业特色指标,不在常规统计报表当中,缺少常态化采集渠道。民航现有统计更多面向传统通航,对海量中小型无人机、社会化低空运营主体覆盖不足。大量社会化无人机作业主体不在民航传统通航企业名录内,造成飞行活动数据采集缺口。

第三,跨部门数据孤岛。低空经济数据分散在发改、民航、工信、应急、文旅、交通、市场监管多个部门,空域审批数据、企业工商数据、适航认证数据、飞行报备数据分属不同系统,缺少统一的数据共享归集机制,难以形成完整产业画像。

3.5 区域可比核算难度高,试点阶段产业异质性强

国内各省市低空经济发展差距巨大,部分城市集中布局制造,部分城市重点发展运营场景,部分地区仅开展少量试点项目。不同地区产业结构完全不同,简单对比产业总规模意义有限,但缺少分业态标准化指标,区域之间很难开展客观横向对比。同时大量新业态处在示范阶段,项目数量少,样本量不足,如果直接套用成熟产业统计方法,统计结果容易受个别试点项目扰动,稳定性较差。

3.6 中间投入、增加值核算方法尚未形成统一范式

增加值核算是国民经济统计核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消耗。低空新业态当中,数字平台、大数据服务、研发服务的中间投入如何界定,数字化空管系统软件投入如何处理,尚未形成统一操作规范。例如低空数字化平台,大量投入属于研发、算法迭代,如何区分资本形成与中间消耗,不同机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直接造成增加值测算结果偏差。

第四章 低空经济新业态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构建

4.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1. 遵从官方分类原则:以《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作为基础依据,指标对应四大产业大类,保证与国家统计制度兼容,便于未来对接官方统计体系。

2. 区分核心与带动效应原则:严格区分低空经济核心产业、关联配套、间接带动效应,核心产业开展增加值核算,间接带动效应仅作为辅助分析,不纳入产业直接规模,规避重复统计。

3. 兼顾货币指标与非货币实物量指标:除营收、增加值等价值量指标外,大量设置实物量、运营类指标,弥补新业态非市场化产出无法货币计量的短板。

4. 可采集可落地原则:兼顾理论完备性与现实可获得性,优先选取可以通过企业报表、部门政务数据、专项调查获取的指标,避免设置无法落地采集的抽象指标。

5. 动态迭代原则:预留指标扩展接口,适配未来持续涌现的新业态,建立指标动态更新机制。

6. 分层适用原则:指标分为国家层面、区域地方层面、项目主体层面,满足宏观产业监测、地方研判、项目评估不同场景。

4.2 指标体系整体框架

本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设置六大一级维度,分别为产业规模指标、产业结构指标、市场主体指标、创新投入产出指标、运营活动实物量指标、基础设施与保障指标。每个一级维度下设二级、三级细分指标,区分价值量指标与实物量指标,同时标注指标采集来源,明确哪些指标用于核算产业增加值,哪些用于产业状态监测。

一级维度一:产业规模指标(核心核算维度,用于测算总产出、增加值)

该维度聚焦可货币化的产业经济产出,严格区分核心产业、关联配套,区分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规避重复统计。
二级指标 1:核心产业价值规模

 核心产业总产出:低空制造新业态总产出、低空运营新业态总产出、低空基建信息服务新业态总产出、低空配套新业态总产出

 核心产业中间投入:各板块原材料、零部件外包服务、软件外购、运维服务等中间消耗

 核心产业增加值: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分四大板块分别核算,是衡量低空经济直接经济贡献的核心指标

 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规上及抽样调查规下低空新业态企业营业收入,区分市场化业务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试点项目经费收入
二级指标 2:关联配套产业规模(仅监测,不计入低空经济直接增加值)

 上游直接配套产业产出规模(航空电池原材料、通用电子元器件等)
二级指标 3:投资规模

 低空新业态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产能投资、低空基础设施场站投资、数字化平台建设投资

 研发经费投入总额:新业态企业 R&D 经费内部支出

说明:间接带动的旅游消费、地面物流货值等,设置专项辅助统计,仅做带动效应分析,不纳入低空经济产业增加值,避免行业测算虚高。

一级维度二:产业结构指标(刻画新业态内部结构,识别发展短板)

二级指标 1:内部结构占比

 各细分新业态增加值占核心产业增加值比重,区分制造端占比、运营服务占比、数字基建占比、配套服务占比

 市场化业务营收占比、政府购买服务营收占比,反映业态商业化成熟程度
二级指标 2:产品与服务结构

 eVTOL、不同类型无人机产品产值结构;各类运营服务收入结构(物流、通勤、文旅、巡检、应急服务)
二级指标 3:贸易结构

 低空新业态产品出口交货值、进口关键零部件金额

一级维度三:市场主体指标(反映产业主体生态发育情况)

二级指标 1:企业主体数量

 分领域新业态企业数量:制造类、运营服务类、数字平台类、配套服务类;区分规上、规下小微企业数量

 新增注册、注销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量
二级指标 2:就业指标

 新业态直接从业人员总数,分岗位:研发人员、制造人员、飞行作业人员、运维保障人员;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
二级指标 3:资本活跃度

 新业态领域股权融资总金额、融资事件数量,分赛道融资分布

一级维度四:创新投入产出指标(适配高技术新业态特征)

二级指标 1:创新投入

 R&D 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人员数量;产学研合作项目数量
二级指标 2:创新产出

 低空新业态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区分飞行器、飞控算法、基础设施;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适航认证获取数量,整机、零部件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新产品实现营收

 行业标准参与制定数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数量

一级维度五:运营活动实物量指标(弥补财务指标不足,重点针对运营新业态)

该组指标为低空经济特色实物指标,不受商业模式盈利状态影响,客观反映实际业务开展规模。
二级指标 1:飞行活动指标

 经营性飞行总小时数;分场景飞行小时(巡检、物流配送、文旅观光、应急作业、空中转运)

 有效经营性架次;试点航线数量、常态化运营航线数量

 社会化无人机作业主体报备作业频次
二级指标 2:服务覆盖指标

 低空物流服务覆盖点位数量;空中文旅服务接待人次;应急服务响应处置次数

一级维度六:基础设施与保障指标

二级指标 1:物理基础设施

 已建成垂直起降场站、飞行服务站数量;场站利用率;在建、规划场站数量
二级指标 2:数字基础设施

 低空通感一体网络覆盖范围;数字化空域管控平台接入主体数量;平台处理飞行任务总量
二级指标 3:保障配套

 低空培训机构数量;持证飞手、运维技术人员数量;低空保险投保规模

4.3 指标采集与核算落地规则

1. 企业拆分核算规则:对于跨行业经营企业,不将企业全部营收计入低空经济,采用业务拆分法,通过企业专项调查表,单独填报属于低空新业态板块的总产出、中间投入、营收、研发投入,提取对应部分纳入统计,其余传统业务予以剔除,解决跨行业企业统计失真。

2. 规上 + 抽样调查结合模式:规上企业实行定期报表制度;大量分散的规下小微企业、社会化作业主体,采用分层抽样调查,推算总体产出,解决漏统问题。

3. 多部门政务数据协同补充:对接民航飞行报备数据、适航认证数据、市场监管企业登记、发改项目库、政府采购清单,补充企业报表之外的实物量指标。

4. 政府购买服务业务处理:政府采购的低空巡检、应急服务,按实际合同金额计入总产出与营业收入;纯公益应急任务无合同对价,不纳入价值量统计,但纳入飞行小时等实物量指标,进入价值评估框架的社会价值部分。

5. 建立指标动态更新清单:每年根据新业态迭代情况,增补新场景对应三级指标,淘汰已经退化过时指标。

第五章 低空经济新业态综合价值评估框架构建

5.1 框架构建逻辑

仅依靠 GDP、增加值只能衡量低空经济市场化货币价值,无法完整反映新业态综合贡献。本框架采用 经济价值 + 社会价值 + 安全价值 + 创新价值 + 生态价值五维综合评估,分为两大模块:第一模块为可货币化核算价值,对应第四章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能够用货币计量;第二模块为非货币化综合价值,采用指数打分、效益量化测算相结合方式,重点评估公共效益、外溢效益,适配大量试点、公益属性新业态评估需求。评估框架可用于区域低空经济综合发展评价,也可用于单个低空新业态项目综合评估。

评估遵循:经济贡献为基础,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区分可量化测算与定性描述,区分直接价值与间接外溢价值,间接价值仅做参考,不与直接增加值混同。

5.2 五维综合价值评估框架

维度一:经济价值(货币可核算,承接统计指标体系)

反映低空经济直接与间接的经济产出效益,重点使用增加值、营收、投资、就业带动等指标。
1. 直接经济价值:核心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直接就业、企业税收贡献;
2. 间接带动经济价值(辅助参考,不直接计入产业增加值):产业链上下游带动产出、消费带动、衍生服务业拉动,采用投入产出系数测算产业关联带动效应,明确标注为间接效应,避免与直接产出混淆。

评估方式:以统计核算得到的增加值、投资、税收作为核心客观数据。

维度二:社会价值(部分可半量化,大量属于非货币价值)

聚焦新业态对社会运行、民生服务、城市运行的综合改善。

 民生服务增益:低空物流配送时效提升、空中医疗转运救援服务能力、低空文旅供给丰富度;

 城市运行效率提升:无人机巡检降低人力成本,提升城市管网、电力、交通巡检效率;空中通勤试点对地面交通压力缓解程度;

 公共普惠服务覆盖:面向乡村的无人机植保、物资投送,对乡村发展的赋能;

 社会成本节约:通过低空作业替代传统作业模式节约的人力、时间成本,可开展成本节约测算。

评估方式:实物指标 + 成本效益测算,如节约工时、服务覆盖人群,部分指标采用标准化打分。

维度三:安全价值(以非货币效益为主,低空经济核心独特价值)

低空经济在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国土监测领域价值突出,该维度独立设置。

 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无人机火情监测、洪涝地质灾害勘察、抢险物资投送的任务响应次数、处置支撑效果;

 城市安全治理:治安巡逻、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发现隐患数量;

 空域运行安全:低空管控平台对飞行风险的预警处置能力,安全事故发生率;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低空装备关键零部件国产化水平,供应链自主可控程度。

维度四:创新价值(技术外溢价值)

低空经济属于高技术赛道,技术外溢是重要价值,很多试点项目短期没有经济效益,但具备重要创新价值。

 技术突破:关键技术国产化突破情况,核心产品适航认证、新产品研发落地;

 技术外溢效应:飞控、轻量化材料、航空电池技术向其他行业外溢带动;

 产业生态培育:本土产业链培育、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育;

 标准话语权:参与国家、国际低空领域标准制定成果。

维度五:生态价值

评估新业态绿色低碳相关效益。

 节能减排:电动低空飞行器替代传统燃油通航装备带来碳排放下降;低空巡检替代大量地面机动车出行,减少碳排放;

 生态保护应用:无人机开展生态监测、野生动物保护、荒漠化监测业务开展情况;

 产业负面约束:噪声污染风险、飞行器废弃物回收情况,作为扣分项纳入评估。

5.3 评估操作模式:双轨并行

模式 A:宏观区域评估,用于省市、园区低空经济发展综合研判。
将五维框架转化为综合评价指数,每一个一级维度设置权重,二级、三级指标对应得分,其中经济价值维度权重优先,实物量指标、统计核算数据作为客观得分依据,少量难以量化指标设置专家评议模块。同时严格区分:统计核算得到的产业增加值,是客观统计结果;综合价值指数是多维度评价结果,二者不能相互替代,不能把综合指数折算为 GDP 规模。

模式 B:新业态项目试点评估,针对示范项目。
很多试点项目商业模式不成熟,营收很低,但具备社会、安全、创新价值。使用本框架可以避免单纯依靠财务指标否定试点价值,同时区分项目直接经济效益、社会安全创新效益,实现对示范项目的科学评估。

5.4 评估框架使用重要约束

第一,非货币价值维度不能折算加入产业增加值,综合价值评估不等于 GDP 扩算;
第二,间接外溢效应单独列示,禁止把外溢效益直接计入低空经济产业总规模;
第三,针对尚处在早期试点的新业态,应当调低经济效益权重,提升创新、社会价值权重;面向已经商业化成熟业态,提升经济价值权重。

第六章 低空经济新业态统计核算现存问题优化路径

6.1 持续细化统计分类落地细则,厘清新业态边界

以国家《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为基础,针对新业态出台落地操作指引,明确每一类新业态哪些部分纳入统计,哪些属于关联配套,明确企业业务拆分实操办法。建立新业态动态识别清单,对不断涌现新模式及时研判,明确统计归类,解决边界模糊问题。明确区分核心产业、关联配套、间接带动效应,在行业报告、地方测算当中强制标注测算口径,减少不同机构数据混乱。

6.2 完善统计调查制度,解决漏统、重复统计

推行 规上企业定期报表 + 规下主体抽样调查 + 多部门政务数据融合的组合统计模式。针对跨行业企业设计专项调查表,要求拆分填报低空相关业务的产出、中间投入,实现增加值精准核算。对大量分散社会化低空运营主体,完善抽样框,把不在传统通航名录的中小型无人机服务商纳入调查范围。严格落实增加值核算逻辑,以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作为核心,杜绝简单累加产业链各环节营收造成重复统计。将飞行小时、架次等实物指标纳入常态化调查,形成价值量 + 实物量两套数据互相校验。

6.3 建立货币价值与非货币价值双轨处理机制

明确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主要处理市场化货币化产出,公共公益类无对价业务重点采集飞行小时、任务量等实物数据,进入综合价值评估体系,而不强行折算计入 GDP。推广本报告提出的五维价值评估框架,在地方规划评估、试点项目验收当中,改变只看营收利润的单一评价导向,兼顾社会、安全、创新价值,客观看待早期示范项目。

6.4 打通跨部门数据协同底座

构建低空经济统计数据协同机制,归集市场监管企业信息、民航飞行报备、适航认证、政府采购项目、工信产业项目库、应急部门任务记录,打破数据孤岛。依托数字化手段,对接低空飞行服务平台,自动归集飞行作业数据,降低调查填报负担,形成多源数据交叉校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6.5 完善区域可比化核算方法,建立产业质量监测仪表盘

针对各地产业结构差异,不要简单对比产业总规模,同时公布分业态增加值结构、实物运营指标,方便区域之间客观对比。建立低空经济新业态监测仪表盘,包含规模指标、结构指标、创新指标、运营实物指标,既看产业规模,也看商业化成熟度、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避免 唯规模论。对于尚在试点的地区,侧重监测项目、航线、飞行小时等先行指标。

6.6 加强行业基础研究,统一新业态测算方法论

学术界、产业机构需要加强低空经济投入产出、增加值核算研究,完善新业态中间投入、资本形成处理规则。引导行业研究报告强制公开测算口径、边界假设,区分直接产业规模与间接带动效应,提升行业数据透明度,减少虚假虚高测算结果对决策的误导。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重要方向,大量新业态持续涌现,产业跨界融合特征突出,传统统计核算体系面临边界模糊、重复统计漏统并存、非货币价值难以计量、基础数据不足等多重现实难点。本报告基于国家官方统计分类,从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市场主体、创新产出、运营实物量、基础设施保障六大维度构建适配新业态的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坚持增加值核算原则,区分核心产业、关联配套、间接带动效应,解决核算实操层面的边界与重复统计痛点。在此基础之上搭建 经济社会安全创新生态五维综合价值评估框架,实现货币统计核算与非货币综合评价双轨并行,既满足国民经济产业规模测算,也适配试点示范项目、区域产业综合研判的多元需求。

面向未来,随着低空经济商业化持续推进,新业态、新模式还将不断迭代。统计核算体系不能静态固化,需要持续动态更新指标清单,深化跨部门数据协同,完善抽样调查与企业业务拆分实操细则。在实践当中,应当区分两件事:一是国民经济统计核算,聚焦可市场交易的货币化产出,严谨测算低空经济直接增加值;二是综合价值评估,充分反映新业态带来的公共效益、安全效益、技术外溢价值,二者各司其职,不可相互混淆替代。通过完善统计底座,能够更加客观真实把握低空经济发展实际水平,支撑政策制定、产业规划、项目评估,助力我国低空经济产业行稳致远。

数据来源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发改低空〔20251676 )[R].2025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司、国家统计局设管司.《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答记者问 [EB/OL]. 国家发改委官网,2025‑12‑26

3.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低空经济市场空间预测研究 [J].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24 (11)

4. 马涛,李骏朕,郑嘉俐。中国低空经济投入产出表的构建与产业关联效应分析 [J]. 计量经济学报,2026

5. 中国科学院区域可持续发展分析与模拟院重点实验室。中国低空经济发展指数报告 2026 [R].2026

6. 工信部、民航局公开行业统计公报,2024‑2026

7. 国内各省市低空经济专项规划、试点实施方案公开文本

8. 国内低空产业行业协会公开调研数据、市场公开研究报告

9. FAAEASA 公开低空、城市空中交通行业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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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报告由巴克豪斯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联合巴克豪斯低空经济研究院及合作平台共同完成。报告中观点、框架、分析结论仅为学术研究与产业分析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项目决策依据。报告部分数据来源于公开渠道公开资料,研究团队对引用公开数据的原始真实性不作担保;报告构建的统计指标体系、价值评估框架属于理论研究成果,不等同于国家官方统计制度,不能直接等同于官方统计标准。任何机构或个人基于本报告内容开展商业投资、项目评估、政策研判,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独立核查,本报告作者及参与平台不对第三方使用本报告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未经授权,禁止篡改报告内容进行二次发布,转载请完整保留作者、数据来源及免责声明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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